行为主义
时间:2012-12-27 点击:2696 发布:管理员
行为主义学派(又称早期行为主义学派)于1913年产生于美国,其创始人是华生(J.B.Watson,1878—1958)。这一学派不同意心理学探讨意识,认为心理学是行为的科学,心理学的目的应是寻求预测与控制行为的途径。他们认为心理学应当研究“客观观察所能获得的并对所有的人都清楚的东西”,也就是人的行为,并提出“刺激—反应”(S—R)的行为公式。行为主义主张客观的研究方向,有助于摆脱主观思辨的性质,更多从实验研究中得出结论。但他们无视行为产生的内部过程,反对研究意识,引起不少人的非难与反对。
新行为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托尔曼(E.C.Tolman)、赫尔(C.L.Hull)、斯金纳(B.F.Skinner)。新行为主义认为,有机体不是单纯地对刺激作出反应,它的行为总是趋向或避开一个目标。在动物和人的目的行为之间,必须有一个“中介”因素,这就是个体的认知。也就是说在“刺激—反应”过程中,加进一个中介变量(O),使行为主义的模式成为“S—O—R”。这是西方现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。新行为主义强调客观的实验操作,冲击了内省心理学,促进了心理学的广泛应用和程序教学的开展,但陷入了还原论和机械论的境地。